现在位置:主页>网上公文> 文章内容

鹤卫监〔2009〕5号

-------------更新日期:2009-05-05 点击:

 

 


鹤卫监〔2009〕5号


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卫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鹤政[2009]9号)的要求,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大城市、发展大工业”的号召,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卫生部门要以服务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卫生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障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制定如下具体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人员特别是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教育、形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卫生监督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卫生监督工作的创新意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鹤壁形象”的观念,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卫生监督工作宗旨,全面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等工作措施。在工作中要求卫生监督人员做到“四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机制到位、服务措施到位、社会效果到位)、“三个结合”(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相结合、规范管理与服务指导相结合、行政执法与支持发展相结合),达到“两个满意”(生产经营企业满意、社会人民群众满意)。
二、加强工作领导,完善服务程序
(一)市卫生局成立服务经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组长由市卫生局陈元方局长担任,周长海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卫生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由王华同志担任企业服务总联络员,负责信息传递、项目走访、手续办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卫生行政部门得到招商引资项目卫生许可申请或得到相关企业服务需求信息后,要及时进行详细登记和整理,并根据项目性质,通知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与项目方或企业联系,全程协助办理有关卫生许可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具体办理人员要将项目工作进度逐级汇报,需要其他部门和机构配合的工作由市卫生局安排专人负责对外协调;卫生许可审批发证后,市卫生局督导对招商引资项目或企业每月进行一次跟踪回访,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完善服务工作,并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妥善解决,为企业或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周到服务。
三、完善工作制度,落实服务措施
(一)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做到超前服务:
1、增强项目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做好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的前期工作;
2、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公开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办事程序、办事要求、收费标准,建立项目企业联络员制度,发放招商引资项目服务联系卡;
3、主动与招商、商务等有关部门联系,提前介入,全面收集、整理、反馈项目信息,及时转办审批、许可事项。
(二)对落地项目企业定期回访,实行跟踪服务:
1、对落地项目和重点大中型企业,联络员每月走访一次,局和单位领导每半年巡回走访一次,主动掌握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帮助解决问题;
2、每半年召开一次服务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服务工作。
3、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及时安排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做好保障服务:
1、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主办负责制。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咨询服务,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和社会提出的有关公共卫生方面的疑难问题,做好卫生许可项目受理和指导,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2、实行卫生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在受理卫生许可申请时,将卫生许可相关条件和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对达到审批条件的,经审查验收合格及申请手续材料完备后,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签发办理卫生许可证。
3、对规模较大、从业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50人以上),组织人员上门进行现场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4、对大中型企业,以提供卫生技术指导为重点,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卫生技术和产品质量问题,帮助规范企业内部卫生质量管理,如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关键点控制技术(HACCP)等等。
5、加大公共卫生(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食品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查,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扶优扶强相结合,打假制劣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营造健康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公共卫生产品安全的合法权益。
6、对必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证的落地项目,由市卫生局负责协助落户企业到上级部门办理项目申报和审批手续。
7、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的“关于规范对企业进行检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种涉企监督检查的报批、处罚等程序,对因案件查处等应急事项而未能及时办理检查报批手续的,要在监督检查开始后3日内,补办相关备案手续,坚决杜绝违法行政行为。
8、认真贯彻落实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凡对招商引资项目或企业服务态度不积极,不作为或乱作为,推诿、刁难咨询商户(企业),索贿受贿、吃请或接受商户(企业)其他无偿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办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9、认真遵守财经纪律,杜绝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对企业一般违法行为而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限期改正、改过免罚”制度,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的,要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相关要求,在依法开展监督执法的同时,尽量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氛围。
(四)打破常规,创新机制,实施高效服务:
1、为方便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办理相关证照和资金融通手续,对符合一般要求的筹建企业,及时办理临时卫生行政许可。
2、建立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洽谈的意向性项目提供全面服务信息,力争使项目落地。对落地项目主动上门服务,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最大限度的简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程序,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并快速办理有关手续。
3、对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界定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合理解决。
4、大力推广电子政务,积极筹建网上申请的受理、办理和卫生许可,解答相关的政策咨询,创新服务方式。
5、创新执法监督的形式和内容。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模式,减少到企业监督检查的次数和频率,在全市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和学校等群体聚餐单位开发、建设远程智能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公开卫生监督结果,实行“阳光公示”,对给予卫生行政处罚的企业实行约谈制,指导并督促企业整改。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卫生  服务  经济建设  实施  意见
鹤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印发
校 对:杨  涛                            (共印25份)



所有评论

评论列表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