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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局,鹤煤(集团)公司后勤部,市直医疗机构:
为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结核病人发现率,按照《鹤壁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于9月份在我市开展了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13所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包括3所乡镇卫生院。
1、 组织制度建设情况。在检查中发现,领导都比较重视本院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能按要求建立了组织、制定了有关制度;设有专职或兼职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管理员;在门诊大厅、内科门诊、放射科的显著位置悬挂有关结核病优惠政策和防治知识宣传挂图。
2、 开展宣传培训情况。我市今年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宣传培训,有关医生对结核病防治方面的知识较前几年有了很大提高。对13所综合医院的25名内科、放射、防保医生,进行了结核病防治知识的考核,其中20名(80%)满分,其余5名每人仅错1道题,合格率100%。
3、 结核病报告转诊情况。市传染病医院1-9个月已完成全年的转诊任务,市保健院完成了83.3%。许多医院采取各种办法提高转诊率和到位率,如把转诊任务数分解到有关科室,并与科室签订了责任书,增强了科室的责任感。为了防止疑似病人转诊途中丢失,有些医院派专人或专车护送病人到结防机构。从抽查情况看,两县综合医院转诊情况较好。肿瘤医院门诊有1例疑似肺结核病人未登记、未转诊。
二、整改意见
1、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加大对疑似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力度,规范和理顺转诊渠道。特别是负责转诊的医务人员,指导病人到结防机构就诊时,多交待一句“为什么转诊”、“具体到哪里去检查”。
2、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河南省结核病归口管理实施细则》、《鹤壁市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转诊、归口管理及疫情报告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疫情报告标准和时限进行上报。各有关单位的疫情报告人员要加强检查督导,杜绝疫情漏报现象发生。
3、 各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工作,要保持结防专干的稳定,无特殊原因不要频繁更换。结防专干要对本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结核病转诊情况进行核实、检查、指导,协助医疗机构及时将疑似结核病人转运到结核病防治机构。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人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应建立本辖区现症结核病人登记,对项目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和管理。
4、加强乡村医生结核病防治知识和病人督导管理培训,加大督导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肺结核病人、可疑病人的发现登记、疫情报告和转诊工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结核病人、疑似病人不登记、不报告、不转诊或截留病人的,严格按照省卫生厅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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