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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工作要求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8-08-24 点击:
各县区卫生局、市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做好手足口病标本的采集工作,推动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依据省卫生厅内部明电《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手足口病诊断治疗和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下发《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
                    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工作要求
一、采集对象:
1、临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住院病例。
2、临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托幼机构儿童。
二、住院病例标本采集种类及要求
1、血清标本
血清标本,静脉采集3~5ml全血,自凝后,分离血清,应用无菌有螺旋盖塑料血清管存放。
病例需采集急性期(5天内)和恢复期(发病后5~15天)双份血清。急性期血清于入院当日由病人入住医疗机构负责采集;恢复期血清由病人入住医疗机构协助病人住址所在地县级疾控机构到患者家庭追踪采集。
2、粪便标本
粪便标本采集量5~8g/份(约一瓷汤匙),采集后,立即放入无菌采便管(由疾控机构提供)内。所有粪便标本必须采集双份,第1份粪便标本要于入院当日采集,第2份粪便标本与第1份间隔24~48h。粪便标本由病人入住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3、咽拭子标本
用专用采样棉签,适度用力拭抹咽后壁和扁桃体部位,应避免触及舌部;迅速将棉签放入内装有3~5ml采样液的采样管中,在靠近顶端处折断棉签杆,旋紧管盖并密封,于4℃暂存,24h内送达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咽拭子标本由病人入住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疾控机构负责采集。
4、疱疹液
用消毒针将疱疹挑破,然后用棉签蘸取疱疹液,迅速将棉签放入内装有3~5ml保存液(维持液或生理盐水,推荐使用维持液)的采样管中,在靠近顶端处折断棉签杆,旋紧管盖并密封。所采集标本4℃暂存,12h内送达市疾控中心实验室。采集多个疱疹作为一份标本。疱疹液标本由病人入住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疾控机构负责采集。
对典型病例或合并症的病例,每例病例要采集咽试子、粪便、血清(急性期1份和恢复期2~3份)、疱疹液,种类齐全。
三、未住院的托幼机构儿童的手足口病例,按照住院病例标本采集的要求进行,由病人住址所在地县级疾控机构负责采集。
四、所有采集的样品均由县级疾控机构送至市疾控中心。
注:1、本规定由市疾控中心张卫源副主任负责技术咨询。联系电话  3331016
2、市疾控中心实验室郭晓玲科长负责接收手足口病标本。联系电话  3331020
3、标本采集时,采集人最好戴防护眼罩和乳胶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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