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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鹤壁市救灾防病工作预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8-08-24 点击:
各县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鹤壁市救灾防病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防大疫,未雨绸缪,认真做好救灾防病工作。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鹤壁市救灾防病工作预案
    为确保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防病工作,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及省、市委、政府关于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分阶段分层次地重点抓紧抓好预防控制霍乱、伤寒、痢疾、肝炎、脊髓灰质炎、出血热、钩体病、疟疾、乙脑等重点传染病的流行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控制各种疫情的暴发流行。
    (一)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努力做到情况明了、措施得力。救灾防病期间对重点传染病和中毒事件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在重灾区要建立和加强疫情监测点工作,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要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基层开展疫情监测,尤其要加强对重灾区重点人群的监测。要建立一般和重点相结合的县、乡、村级监测点,分析疫情发展趋势,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有关相邻县、区要建立疫情控制联防工作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协调防病工作。
    救灾防病期间,各地传染病疫情及中毒事件的发布由省卫生厅统一负责,各部门不得自行向公众发布。
    (二)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洪涝灾害地区水源污染严重,保障饮水卫生是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关键措施。要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鼓励群众喝开水,在没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漂白粉及漂白粉精片等小容器饮水消毒;把罐、缸、桶等贮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要划定临时饮用水水源区域,并作好水源保护工作;洪水退后,灾区各级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理、消毒,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定期进行水质检验,尽快恢复饮用水正常供应。
    (三)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蚊、蝇、鼠害。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动员广大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做好对灾区住房和灾民聚集的场所、物品及排泄物的消毒处理工作。对因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必须进行严格的无害化处理。洪涝地区在洪水未退时应重点实施对灾民的生活场所、临时垃圾点、厕所等场所的蚊蝇、鼠类的消杀工作;洪水退后重点做好蚊蝇孳生地的处理,对人群较集中的生活场所、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和死牲畜、家禽等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处理,必要时可进行飞机喷洒作业消灭蚊蝇,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媒介生物引起的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做好灾区食品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发生。洪涝地区要防止粮食霉变,霉变粮食要进行风扬、水浸漂浮等科学方法处理,要教育群众防止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误食被农药和其它化学工业品污染的食品及有毒植物。对粮食不能满足基本要求的灾害地区,各级政府应积极组织供应必要的救援食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遵照《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 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
    (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各地要结合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把简便易行的各种防治措施和卫生知识教给群众。组织群众制订救灾防病爱国卫生公约,是提高群众自我防病能力的有效办法,应该大力倡导。
    (六)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特别是村、街道、居委会的卫生组织、爱卫会和各种工作队的作用,分片包干负责,配备一定的药品器材,中西结合,土洋并举,开展群防群治,使各项宣传教育、防病治病的技术措施落实到灾区,做到防病治病到位。在高温酷暑期间,容易发生中暑,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备足防治中署的必备药物。
    (七)认真做好灾区的疫情控制工作。洪涝灾害季节也是传染病高发季节,对霍乱、O157:H7,伤寒、流行性出血热、疟疾、乙脑等重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县、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本地区的传染病预防控治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同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防止疫情的传播。
     (八)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完善报告网络系统,落实报告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预案,采取积极的预防控制措施,加强疫情监控,充分做好组织协调和队伍建立,培训演练及药械物资供应等准备工作。
    二、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灾区各县、区要迅速成立救灾防病领导小组,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民动员、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在指导思想上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为重点,越是困难的地方,越是穷的地方,越要注重预防工作。预防的重点是传染病和食物中毒,要充分发挥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的作用,确保各项防治措施的认真落实,防止工作棚架。
    (一) 指挥系统与专业技术组织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护指导组,预防控制指导组。主要职责是:
    1、指挥系统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本地区救灾防病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落实救灾防病各项具体工作。
    2、专业技术指导组织
    医疗救护指导组:指导做好灾区医疗急救和疾病诊疗工作,开展常见病防治宣传指导。
    预防控制指导组:指导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预防调查、处理和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消毒、消杀技术指导和卫生检测及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指导工作。
    (二)机构职责
    1、卫生行政部门
   (1)组织制定本地医疗救护,预防控制等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开展灾区医疗救护和传染病、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开展救灾防病措施工作督导,评估灾区医疗救治和传染病、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做好疫情的监测及疫情和中毒等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和处理;
   (2)组织实施疫点消毒和灾区外环境的消毒、消杀技术指导;
   (3)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技术指导;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
   (4)做好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
   (5)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6)建立救灾防病预防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物品、检测试剂、器械等。
     3、医疗保健机构:
   (1) 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做好灾区病人的救治工作
   (2) 组织医疗队开展巡诊工作
   (3) 做好医务人员培训、抢救和治疗药品、器械物质准备工作
   (4)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建救灾防病医疗救治应急预备队
和预防控制预备队,随时待命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二)技术保障
    市县(区)卫生防疫站、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救灾防病检测、诊断、救治手段。
   (三)物资保障
    建立市县(区)卫生防疫站紧急防疫物资储留库,储备应急器械、消杀药品、检测试剂等。
   (四)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每年都要列出储备应急防疫物资、疫情监测和预防控制中毒事件处理等资金预算,一旦发生重大灾情,确保各级政府救灾防病的专项资金和落实。
   四、卫生防病技术方案(见附件)
附件:1、市救灾防病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市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
      3、市医疗救治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
      4、市预防控制预备队
      5、市医疗救治预备队
      6、重点传染病控制方案
      7、食物中毒预防及处理方案
      8、饮用水的处理与消毒及水源选择与保护方案
      9、粪便、垃圾、尸体处理方案
      0、洪涝灾害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措施
      11、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附件1:  
                 鹤壁市救灾防病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陈元方
成员:王玉峰   裴树祥    王改莲    姜秀琴    周长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周长海
    成  员:郭德生   刘国清   李和平   陈  珊   郝京兰 
            赵红林   秦献普
附件2:
                     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
组  长:董胜华
副组长:张卫源  肖培义
成  员:花文安 崔清华 李金学  郭晓玲   
附件3:
                    市医疗救治技术指导组
   组  长:李运清
   副组长:郏永增
   成  员:王新国   张伟   孙秋喜   吴振宇   
           侯瑞芳   石江顺
附件4:
                     卫生监督预备队
队  长:田  宝 
副队长:李  峰  刘智勇
成  员:邓秀琴  范  力  安 宇  李  强  邢会府  张新鸿
钱  峻  王思杰 王 华  周新峰
 
附件5:
                         市医疗救治预备队
  
第一队: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组成
    第二队:由鹤煤集团职工总院医务人员组成
    第三队: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组成
    第四队:由鹤煤集团职工二院医务人员组成
    第五队:由市中医院医务人员组成
  
 
附件6:
                重点传染病控制方案
    一、突发事件的处理
    (一)重大疫情的报告制度
    1、 本方案所称重大疫情是指:
    (1) 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2) 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 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4) 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5) 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6) 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2、重大疫情发生后, 所在单位及个人和收治病人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采取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并同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 上报的内容应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中毒) 人数和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4、凡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上报的重大传染病要同时登录网络上报。
    (二)处理重大疫情的组织协调程序。
    1、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有关重大疫情报告后, 应立即组织救护力量或防治专业队赶赴现场进行救护和疾病治疗。并同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疫情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县、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及消杀,药械和急救用交通工具。
    3、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救治的同时, 要尽快组织专家到现场查明原因,并提交报告。
    4、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协调联系, 必要时派遣专家参与、指导当地处理疫情,并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同时将中央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迅速传达到有关部门,组织贯彻落实。
    (三)重大疫情的控制:
    1、医疗保健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诊治中发现重大疫情, 应当在2日内作出明确诊断。
    2、 各种传染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3、各种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的污染场所, 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严格消毒和卫生处理。
    4、在重大疫情发生地区,当地政府应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需要,组织卫生、医药、公安、工商、交通、水利、城建、农业、商业、民政、邮电、广播电视等部门采取以下预防控制措施:
    (1)病人的抢救、隔离治疗;
    (2)加强粪便管理,清除垃圾、污物;
    (3)加强自来水及其它饮用水的管理,保护饮用水源;
    (4)消除病媒昆虫、鼠类及其它染疫动物;
    (5)加强对易使传染病扩散活动的卫生管理;
    (6)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
    (7)组织对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染疫动物、 密切接触人群的检疫、预防服药、应急接种等;
    (8)及时供应用于预防和控制疫情所必需的药品、生物制品、 器械等。
    (9)保证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必要时,县以上政府可根据控制疫情的需要,报经上一级政府批准,采取《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
    二、霍乱疫情的控制。
    (一)加强灾区水源监测和霍乱疑似病人的检索。
    (二)发现疑似病人立即留检,对病人隔离治疗,三次便检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三)病人呕吐物、粪便及被污染的衣物等要严格消毒处理。同时对周围环境进行消毒。
    (四)密切接触者要口服痢特灵、强力霉素、四环素或复方新诺明,进行预防服药,严密实行医学观察。
    (五)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立即火化。
    三、脊髓灰质炎疫情的控制。
    (一)认真落实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工作。
    (二)未开展脊随灰质炎疫苗强化服苗的灾民聚集地区,应立即对所有0-4岁儿童普服脊髓灰质炎三价减毒活疫苗二次,间隔一个月,有效服苗率达90%以上。
    (三)对已开展普服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达90%的灾区,应加强疫情监测。
    (四)发现可疑病例后,立即按照程序执行快速和零病例报告,并及时组织对其周围0-4岁儿童进行应急服苗,在服苗中做好冷链装备的正常运行,保证疫苗有效性。
    四、O157:H7、伤寒、痢疾、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疫情的控制。
    (一)加强监测,早期发现病人。
    (二)及时隔离,就地治疗病人。伤寒病人治疗后粪便检查连续三次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甲肝隔离期为自发病之日起三周。
    (三)加强对病人粪便、污物的消毒处理,保护饮用水源。
    (四)甲型肝炎暴发点及周围的高危人群进行甲肝减毒活疫苗的接种。对少数已患其它疾病的高危儿童可给丙种球蛋白预防。
    (五)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服药。
    五、疟疾、乙脑等虫媒传染病疫情的控制
    (一)灭蚊及防蚊措施:对人群密集的帐棚及居住点进行药物喷洒,组织局部灭蚊和牲畜窝棚突击灭蚊,并做好经常性灭蚊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提倡用蚊帐、蚊香及个人防蚊用药。
    (二)加强监测,早期发现病人,及时隔离,抢救治疗病人。
    (三)在疟疾发病率达5/万的地区,群众要普服乙胺嘧啶加伯喹(疟防2号)预防,发病率低于5/万的地区, 对疟疾病人周围的人群普服抗疟药,并用杀虫剂处理疫点周围。
    (四)对疟疾疫区发病原因不明、又不能立即确诊的病人,应立即进行假定性治疗,给于抗疟药,如条件许可应尽可能使用杀虫剂浸泡蚊帐。
    六、钩端螺旋体、出血热等鼠传传染病疫情的控制。
    (一)原流行地区,做好疫水监测和鼠带毒情况监测。
    (二)早期发现病人,就地及时治疗,降低病死率。
    (三)加强灭鼠工作。
    七、炭疽疫情控制
    (一)管理传染源:
    1、隔离患者,至伤口痊愈、症状消失、 分泌物或排泻物培养两次阴性为止;
    2、病畜管理:
    (l)隔离病畜,禁止食用和出售病畜肉、乳;
    (2)死畜焚毁或加生石灰深埋,不得屠杀、剥皮;
    (二)切断传播途径:
    1、禁止疫区牲畜及畜产品外运;
    2、一切病人用过的物品及其分泌物、排泻物分别煮沸、 日晒、高压蒸汽、漂白粉消毒;
    (三)保护易感人群:
    1、疑似患者早期应用青霉素G、四环素治疗;
    2、加强宣传,皮肤皲裂即用35%碘酒涂擦。
 
附件7:
               食物中毒预防及处理方案
    一、洪涝地区采取措施:
    (一)动员各家各户利用晴天抓紧晾晒,防止粮食霉变。
    (二)粮食和食品加工厂可以用打麦机、鼓风机或振动筛,去除霉物,或用碾米机轧辊撵皮,可以消除部分霉素,将毒粒降低到3%—5%以下,并经动物实验不引起急性中毒后, 再进行加工食用。
    (三)群众自贮的已经发生霉变的粮食(主要是小麦),可用清水或泥浆水漂浮法去掉霉变麦粒,反复用水搓洗;或用5 %石灰水浸泡霉变粮食24个时(1份病麦3份水,浸泡12小时,换水,再泡12小时),取出晒干后再食用。
    二、旱灾期间救援食品的选择与要求:针对旱灾的特点考虑救援食品选择的原则。
    (一)在饮水水源尚未解决之前,最好选择含水分较多的定型包装的罐头类(包括蔬菜、水果)食品、瓶装饮料、袋密封食品。这些食品卫生质量稳定性好,某些能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并可解决一定的饮水问题。
    (二)尽量食用清洁的瓜果蔬菜。瓜果蔬菜能够提供维生素等营养物质,而且水分含量较多,也可缓解饮水缺乏的困难。在干旱炎热的气候条件下,瓜果蔬菜是比较好的救灾食品。由于灾区缺乏清洁用水,食品很难做到洗净消毒,所以在洗净消毒后经严密包装或放在清洁消毒的容器中再运往灾区,有条件的应使用冷藏库运输,在灾区直接食用。
    (三)尽量提供不易被污染和微生物不易生长繁殖的食品,(如蛋类、奶粉)及具有防治肠道传染病作用的食品,如大蒜等。
    (四)紧急救援食品除粮食外,适当提高些豆类制品,既可补充蛋白质,亦可补充一定的热量和矿物质,既防止营养缺乏病的发生,也易于保存食用。
    (五)食品(米或面)的供应量男性不低于470-650g/人/日,女性380-530g/人/日为宜。
    (六)食品必须保证卫生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食品容器和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或不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运输设备要求专用,食品不得与有害物质和不洁物质混装。
    三、教育群众不要采食野生蘑菇,防止误食毒蘑菇中毒死亡;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必须加强对市场销售的蘑菇进行监测,防止毒蘑菇流入市场。
    四、加强工业化学品如农药、亚硝酸盐、砷化合物等的管理,防止群众误食这些工业化学品污染的食物。
    五、教育群众不要食用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及水产品,不要食用被水浸泡来源不明的直接入口食品。
    六、食物必须烧熟煮透,分送救济食品时应尽量采用小包装,少量多次分发。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按GB14938-94食物中毒诊断及技术处理原则, 进行诊断与处理;
    (二)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食物中毒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及原因;
    (三)赤霉病麦中毒病人一般采取对症治疗,严重呕吐者,应予以补液。
    (四)发现毒蘑菇中毒及工业化学品中毒病人必须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附件8:
              饮用水的处理与消毒及水源选择与保护方案
    洪涝地区的水质特点一般是浑浊度大,生物污染严重。为保证饮水卫生,防止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必须对饮用水质采取应急措施。具体办法如下:
    一、饮用水源的选择和保护
    (一)在流动洪水地区,应选择上游水区作为饮用水源取水点,并划出一定范围,禁止在此区域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
    (二)在内涝死水地区,应划出水质污染较少的水域作为饮用水源取水点,并禁止在划定区域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
    (三)有条件的地区宜在取水点设水码头,以便离岸边一定距离处取水。取水应使用专用的取水桶。
    (四)饮用水源取水点设专人看护。
    二、饮用水的处理与消毒
    (一)混凝沉淀处理
    1、投入量(下面任选一种)
    硫酸铝50─100mg/升,即25升(50市斤)的桶,每桶加1.25-2.5g;明矾100一150mg/ L,即25升(50市斤)的桶,每桶加2.5-3.75g;硫酸铁50一100mg/ L,即25升(50市斤)的桶,每桶加1.25-2.5g。(以上为一般混浊度时的投入量,水愈浑,混凝剂加量应愈大)。
    2、加入混凝剂后(可将固体药剂先用少量水溶解后再倒入桶内),应用干净的木棒搅和,至水中出现矾花为止。
    3、待静置澄清后(约1小时左右),用橡胶或无毒塑料管将上清液虹吸出来,流入另一容器备用(注意:切勿搅动上层清液或沉渣, 以免沉渣随上清液一起吸出)将下部沉渣弃去。
    (二)消毒
    1、投加量:澄清后的水,有效氯的投加量一般不少于12mg/ L(污染严重的水还应考虑酌情增加投量), 以保证水中有一定量的剩余氯。
    下列消毒剂任选一种:
    漂白粉:48mg/ L ; 漂白精:24mg/ L;饮水消毒片,按说明书使用。
    2、加入消毒剂后进行充分的混合,并保证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此外,有条件者,在沙壤地区还可打压把井,但压把井的出水必须消毒(办法如前所述)。
    (三)药品一时供应不上的地方,可采取慢砂滤的办法处理饮用水。慢砂滤池滤料:砂子直径:0.3一1.00mm,砂子厚度:80─100mm( 作滤料的砂子必须用水将其中所含泥土冲洗干净)。慢性滤池滤料垫层;可采用1-16mm豆石、碎石(或卵石)垫层, 垫料粒径由下向上依此逐渐减少,亦可在碎石上铺多层棕垫(以不往下滤砂为原则),垫层厚度为350mm左右。
    (注:垫料粒径1一2mm的厚50mm,粒径2─4mm的厚100m,粒径4-8mm的厚100mm,粒径8一16mm的厚100mm)。过滤速度以不超过0.1一0.2m/小时为宜,即一立方米的滤池面积每小时产水量为0.l一0.2 立方米。
    (四)每人每天供应的饮水量可按5升计算。
    三、灾后的饮水卫生措施
    (一)被洪水淹没过的水源或供水设施重新启用前,必须进行清理消毒,检查细菌学指标合格后方能启用。
    (二)在灾区发放消毒剂,说服群众对饮水采取消毒措施。
    (三)过去使用地面饮用水源的地区,可在恢复生产的同时,建立简易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即农村自来水),以保证居民的饮水卫生和保护劳动力。
 
附件9:
                    粪便、垃圾、尸体处理方案
    一、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灾区类便、垃圾卫生管理重要性宣传;
    (二)做到垃圾、粪便不入水,防止粪便、垃圾污染水源和食物,控制苍蝇孳生;
    (三)讲究个人卫生,不随地大小便,不乱丢垃圾,不饮用生水;
    (四)传染期病人粪便必须消毒处理。
    二、粪便处理原则
    (一)加强对公厕、户厕及临时厕所的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
    (二)应在灾民集中地区,建立临时厕所,要求做到有蓬有盖,粪便不渗漏,并选择地势较高的地点,避免污染水源;
    (三)尽量利用现有的储粪设施来储存粪便,如无储粪设施,可将泥土与粪便混合后泥封堆存,用塑料簿膜覆盖,以免污染;
    (四)在困难的条件下,可在地面挖小坑作为临时厕所,充满后盖土密封,再挖新坑使用,临时厕所应设在饮用水取水点的下游处;
    (五)在特殊困难情况下,为保护使用水源,可采用较大容量的塑料桶、木桶等容器收集粪便,装满后加盖,送至指定地点暂存,待灾害过后运出处理;
    (六)船上居民的粪便,应使用容器收集后送上岸集中处理。禁止倒入河水中和用河水冲刷便器;
    (七)集中治疗的传染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然后作特殊消毒处理,消毒处理方法如下:
    1、漂白粉:粪便与漂白粉的比为5:1,充分搅和后,放置2小时,集中掩埋;
    2、生石灰:粪便内加入等量的生石灰,搅拌后放置2小时,再集中掩埋。
    三、垃圾处理原则
    (一)加强对垃圾收集点的管理,有专人负责清扫运输;
    (二)在居住点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站(点)、垃圾放入容器内并加盖;
    (三)及时将垃圾运出居住点,选地势较高、远离水源的地方进行泥封堆存,用塑料簿膜覆盖;四周挖排水沟,同时药物消杀,控制苍蝇孳生。
    四、死亡尸体处理原则
    (一)对正常死亡尸体,应做好家属工作,尽快运出火化或深埋;
    (二)对甲类传染病死亡者,应做好卫生消毒处理,以最快速度运出火化;对乙类传染病死亡者,卫生消毒后火化或深埋。
    (三)对动物的尸体,应做好卫生消毒处理,以最快的速度进行集中消毒后再深埋。
 
附件10:
               洪涝灾害地区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措施
    大面积洪水泛溢之后将会出现许多大大小小的积水,可形成大量蚊虫孳生繁殖场所。洪水中淹死的牲畜、受淹粮食、垃圾、粪便等会腐烂、霉变,造成大量蝇类孳生繁殖场所。洪涝后期这些场所可繁殖出不可计数的蚊蝇,成为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为防止大灾之后大疫的发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的消毒、杀虫、灭鼠措施。
    一、防治蚊蝇措施
    (一)在有条件的灾区,做好防蚊工作,防止蚊虫叮咬和传播疾病,有条件时使用蚊帐,或者药物浸泡蚊帐。
    1、浸泡方法:5%奋斗呐浸泡蚊帐,一顶22.5平方米总面积的棉纱蚊帐先用水泡湿,水量以湿而不流为准,称取18克5 %奋斗呐可湿性粉,投入已量好的水中,搅拌均匀,将干蚊帐放入,反复搓捏,使药液均匀地渗入帐纱,拿出阴干备用。
    2、亦可用2.5%有效成分的溴氰菊酯粉剂(凯素灵)36毫升加少量水稀释后浸泡蚊帐。这样浸泡的蚊帐,两药的用药量均为每平方米帐纱40毫克有效成分,一次浸泡后可用6个月。
    3、来不及用药浸泡时, 也可用压缩喷雾器将药液喷洒在挂好的蚊帐上,喷洒前将5%的奋斗呐粉剂1份加200份的水稀释, 倒入压缩喷雾器,搅拌均匀后,立即喷洒于蚊帐上,蚊帐面的受药量为每平方米10毫克有效成分。
    (二)保护好食品,防止老鼠和蝇类及其它昆虫接触而受污染。
    (三)有门窗的住房应尽可能装上纱网,防止蚊蝇侵入室内。
    (四)清除蚊蝇小孳生地。住房、简易帐蓬、活动房周围等地点应清除小块积水,尽可能地减少或消除零星小孳生地。
    二、杀灭蚊蝇措施
    (一)室内滞留喷洒:将5%奋斗呐可湿性粉剂,配制成0.06 %奋斗呐水悬液,按每平方米50毫升(每平方米30毫克有效成分)的量,用压缩喷雾器(雾化良好的)对四壁、天花板等蚊蝇经常栖息表面均匀喷洒。亦可用2.5%凯素灵水悬液,按每平方米50毫升(每平方米15毫克) 的量,用压缩喷雾器均匀喷洒四壁、天花板等。
    (二)室内速效喷洒:可使用各种商品喷射剂、气雾剂。用药量按药品说明书。喷射剂量一般为每平方米0.3-0.5或1.0毫升, 气雾剂用量一般为40立方米房间喷10分钟。
    (三)室外速效喷洒:将敌敌畏乳油(80%)加水稀释成0.1 %浓度乳剂,用量每平方米 l毫升。用压缩喷雾器喷雾。室外灭蝇可用80%马硫磷乳油8份加80%敌敌畏乳油2份,混匀后使用wsl 型手提式超低容量喷雾机喷洒,一亩地面积用药量为混合药液50毫升。
    (四)室外厕所、垃圾场地灭蝇蛆:
    1、0.l%敌百虫水溶液每平方米垃圾喷药液500毫升或0.5%敌百虫水溶液200-300毫升;
    2、2.5%敌百虫粉剂,  每平方米50毫升;
    3、0.05%敌敌畏乳剂, 每平方米500毫升;
    4、0.2%马拉硫乳剂,  每平方米500毫升;
    5、0.l%倍硫磷乳剂,  每平方米500毫升;
    三、洪涝灾区灭鼠措施
    洪水期间,受灾群众往高处集中,鼠类也往高处迁移,在高地或堤坝出现鼠类相对集中现象,因此增加了鼠类和人群接触的机会,可能发生鼠传疾病的流行;另一方面,如洪水来势迅猛,也有可能使鼠类没有时间迁移而被淹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鼠、灭鼠对策。具体灭鼠、防鼠方法有:
    (一)尽量清理好灾民的临时居住地,保藏好粮食、食品,防止鼠类取食,要保存好居民的衣被等物品,勿让鼠类藏匿;
    (二)由于鼠类系临时集中,尚无固定洞穴,且地下水位升高,不易掘洞。因此,组织人力围捕、挖洞、灌水等方法较容易收效,宜尽量采用。鼠夹和鼠笼也是很好的灭鼠方法。捕获的死、活鼠要在适当地点深埋。
    (三)灾区和受灾点人群密集,食宿条件差,比较杂乱,应慎用毒饵,以免小孩和禽畜误食中毒。如鼠密度很高,其它方法短期难以奏效时,可在专业人员指导及严格控制下,使用0.3-0.5%磷化锌稻谷(或小麦)毒饵,晚放晨收。投放三晚后收集,深理残饵。投饵期间注意收集死鼠并深埋。洪水退后,应视鼠密度情况,确定灭鼠对策。局部地区鼠密度仍然较高时,要结合清理家园,注意铲除鼠类隐藏处;另一方面用器械捕打、慢性灭鼠剂等常规方法灭鼠。如0.025 %敌鼠钠毒饵连续布放5-7天即可。
                       洪涝灾区消毒措施
    1、较大型水源饮水消毒:
    漂白粉4一16毫克/升          作用30分钟;
    次氯酸钙1.2-4.8毫克/升     作用30分钟;
    氯氨T10毫克/升              作用30-60分钟;
    二氯异氰尿酸钠4毫克/升      作用30分钟
    2、个人饮水消毒
    (1)每担水(50公斤)加2.5%碘酒20毫升,每壶水加5滴,作用 10分钟;
    (2)每担水加漂白粉精200毫克,每壶水加2毫克,作用30分钟;
    (3)饮水中加过氧乙酸5一10毫克/升,作用5分钟。
    3、餐具消毒:
    次氯酸钙300毫克/升        浸泡30-60分钟;
    漂白粉1000毫克/升        浸泡30-60分钟;
    0.6-0.7%氯化磷酸三钠      浸泡5一10分钟;
    0.08-0.1%二氯异氰尿酸钠   浸泡5分钟;
    碘伏100-200毫克/升       浸泡10-20分钟;
    0.5一l.0%过氧乙酸        浸泡30-60分钟。
    4、手的消毒:
    0.2%过氧乙酸              擦手1一2分钟;
    碘伏200毫克/升           擦手l一2分钟;
    0.05-0.1%洗必秦           擦手l一2分钟;
    0.01-0.1%新洁尔灭         擦手l一2分钟;
    75%乙醇                   擦手1─2分钟。
    5、粪便处理
    用20%漂白粉沉清液1份加入到2份体积的粪便中,作用2 小时;或用排泻物1/5的量加入漂白粉干粉,消毒2小时;5%氯胺Tl份加到2份粪便中作用2小时。
    注意:含氯消毒剂的配置要根据每种药物含有有效氯量的不同,计算加入量。测定药物有效氯含量可用试纸测定。
附件11:
                       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方案
    一、组织编印卫生宣传品
    《抗洪救灾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大纲》、《洪涝灾区爱国卫生公约》、《个人与环境卫生》、《饮水与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治知识》、《消毒、杀虫、灭鼠方法简介》、《意外伤害防治知识》及《重点人群防护》等抗洪救灾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参考资料,要及时下发给基层。
    二、深入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各地应组织广大干部、医务人员、教师和其它人员深入群众进行宣传指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站、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大众媒介,亦可广为张贴宣传。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各地可根据不同情况加紧制作宣传品,亦可扩大翻印、复制统一制作的宣传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信息工作,注意反馈意见
    各地要及时听取、收集灾区群众对卫生宣传工作的反馈意见,了解宣传品在抗洪救灾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
 
 
         应准备的药品、生物制品、器械、消系灭用物质的品种
    l、治疗药物类:青霉素、链霉素、痢特灵、黄连素、强力霉素、四环素、复方新诺明、口服补液盐、葡萄糖盐水、氯化钾、磷酸氯喳片、伯喹片、乙胺嘧啶片、喹哌片、砒喹酮片;
    2、生物制品类:脊髓灰质炎三价减毒活疫苗、甲肝疫苗;    3、消、杀、灭药品类:二二三乳剂、溴氰菊酯、奋斗呐、 二氯苯醚菊酯、敌敌畏、敌百虫、马拉硫磷、倍硫磷、敌鼠钠盐、杀鼠醚、磷化锌、漂白粉精、漂白粉精片、硫酸铝(铁)、明矾、蚊香、避蚊王、蚊怕水;
4、器械及物质:背负式喷雾器、手提式喷雾器、显微镜、 血压计、听诊器、简易手术包、手提高压消毒锅、橡皮手套、静脉输液管、一次性注射器、蚊帐、塑料袋;塑料桶、帐篷、橡皮船、防护胶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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