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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年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8-08-24 点击: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鹤壁市卫生局2008年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要求上报各单项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卫生法制宣传动态情况。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鹤壁市卫生局2008年
               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和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攻坚年、推进年和督导年。今年我市卫生系统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医疗卫生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普及和强化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卫生系统人员法律素质和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规范医疗卫生执业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促进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法制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在医疗卫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要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宣传宪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公民意识、法制观念、依法执业、职业道德等教育和培训,积极宣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行政法律法规,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县区、单位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开展普法教育的自查工作,并做好迎接上级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
    二、健全法制机构,促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一)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求,健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法制机构,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处理医疗纠纷、卫生行政复议和应诉等相关制度措施,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二)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和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鹤壁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鹤卫党[2007]29  号)不断丰富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完善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法、参加法律培训等相关制度,提高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法治意识的医疗卫生行业管理者。
   (三)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卫生系统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卫政法发[2008]7号)要求,积极组织公职人员参加全市即将开展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教育活动,完善法制培训教育制度,使广大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意识和廉政自律意识,自觉规范执法程序,廉洁文明执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以规范依法执业为重点,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行风评议、廉政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等卫生系统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全员法制培训,依法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五)以服务“四城联创”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开展卫生系统内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如候诊宣传、送医下乡、法律“六进”、卫生行政监督执法等活动,宣传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提高群众和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医疗服务维权意识,普及医疗卫生基本知识,促进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卫生系统的积极贡献。
    三、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法律文化建设
    在卫生法制宣传中,积极探索改进传统的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教育手段。
   (一)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文化设施(如图书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场所)的功能,扩大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鼓励、支持、引导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群众性的法律文化活动。
   (二)利用市卫生局与市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每周一期的《百姓健康》栏目,充实卫生法制宣传内容,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覆盖面。
   (三)利用各种医疗卫生宣传纪念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活动,在普及医学卫生知识的同时,宣传普及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四)在各种新闻媒体上曝光违反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利用反面典型,加强和深化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五)继续坚持公共卫生状况公告和警示制度,结合季节性、社会性、公益性特点,宣传卫生行政法律法规。
    四、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化进程
    以全市创建“法治城市”活动为载体,立足医疗卫生单位实际,融入社区或单独开展“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标准,明确责任目标,带动各项卫生法制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督导,全面提升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水平
    积极参加全市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的法制培训、理论研讨活动,建立普法骨干队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察督导,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方法,使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有声有色,深入人心,为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健康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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