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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加强培训,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更新日期:2007-04-30 点击:
      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及省卫生厅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及《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4月28日,市卫生局邀请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吕霄峰主任对《处方管理办法》及《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来自三区两县卫生局医政股长,市直医疗机构医务科长,鹤煤(集团)公司后勤部有关负责同志约20余人。
    《处方管理办法》较2004年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针对性强,二是权威性大,三是责任明确,四是强调使用药品通用名称。省卫生厅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处方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注解,操作性、可行性更强。
今后,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及《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医务人员开具的处方进行监督管理,促进处方规范化书写,促进药物合理应用。
      培训结束后,卫生局强调,各单位要在近期内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及药剂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工作,务必使医务人员及药剂人员熟知、熟记、熟练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及《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注意收集、留存培训有关资料,以备检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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