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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紧急通知

-------------更新日期:2007-12-24 点击:
 
 
 
鹤卫基妇〔2007〕26号
 
 
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
近年来,在各县、区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为加快普及新农合制度,提高新农合工作水平,推动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前实现了新农合制度覆盖我市全体农村居民的目标,但是,在实施新农合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方面,经市卫生局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农合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在加强领导同时,要加大督查力度,完善管理措施,及时汇报、协调解决新农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新农合健康有序运转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确保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规范新农合工作服务内容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各级新农合管理干部、经办人员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对建立新农合制度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提高新农合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新农合服务的各个环节,充分利用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窗口作用,通过多种形式以及典型事例的宣传,认真做好服务咨询和政策讲解,尤其要强化对参合农民住院转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相关规定的宣传,进一步规范公示制度,提高农民认知程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对新农合的监督和管理,增强农民自我保健意识、健康保险意识和自觉参合意识。
三、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新农合基金是农民群众防病治病的保命钱,必须专款专用。县区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农合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基金管理规范有序,使用安全合理。要按照“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金补偿登记、基金使用公示、基金管理审计等各项规章制度,坚决防止基金被截留、挪用或贪污。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监督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立即纠正。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参合人数,冒领合作医疗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查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基金安全,推动新农合工作规范运行。
县区卫生、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建立基金结余和基金透支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分析基金收支状况,适时调整补偿方案,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基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各县区卫生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服务价格和费用控制的长效机制,健全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估、动态管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末位淘汰机制,引导和监督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新农合药品目录等各项制度和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对于使用目录外药品超过规定比例的,超出部分要由定点医疗机构或相关医务人员承担。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大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执行情况、参合农民自负医药费用占总医药费用比例等重要指标进行定期分析、评价和通报,并根据审批权限向市卫生及财政部门报告。坚决落实新农合服务“六条禁令”,对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五、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要认真对本县区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合理调整现行新农合实施方案,确定乡、县、市、市外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报销比例,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医疗资源的作用,减少病人不必要的外转,减轻病人的医疗负担。三个城区要尽快讨论研究修订和调整新农合实施方案的意见,重点考虑对市直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要在科学预测基金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市直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市内、市外报销比例要有所区别,逐步引导辖区参合农民的就医取向。
六、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在加强本县区新农合管理工作的同时,强化全市新农合管理一盘棋的意识,按照管理权限不得超越权限与辖区医疗机构签定一些不合理的竞争条款,涉及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一些管理问题,必须报市新农合办、市卫生局同意,否则,对出现的问题将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七、各县区要全面贯彻全市“一卡通”的要求,尽可能方便农民就医,为参合农民在市内就医提供更多的选择权,取消一些不合理的限制,不能出于某种利益目的出台一些限制参合农民市内就医选择权的规定。
八、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对开展新农合以来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实事求是的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探索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直补的机制和方案,同时提出下步工作方向。
九、各县区卫生局要将新农合总结和2008年新农合调整方案等相关材料于12月27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基妇科。电子信箱:hbsjfk@126.com,传真号码:3315077或3321070。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新农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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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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