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辖区个体诊所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市卫生监督中心继“规范化招牌”整治后,在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的同时,又对医疗废物处置和日常消毒/灭菌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针对辖区内个体医疗机构存在的不按规定收集、储存、处置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以及医疗废物登记本、消毒\灭菌登记本混乱和漏登、缺项等问题,市卫生监督中心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作、打印了统一格式的“医疗机构消毒\灭菌登记表”、“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表”表样和登记本封面120余份,发放给辖区内40余家城区个体诊所及60余家村卫生所(室),并现场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的规范化操作与登记。
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个体医疗机构“八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为依法执业奠定了基础。
针对辖区内个体医疗机构存在的不按规定收集、储存、处置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以及医疗废物登记本、消毒\灭菌登记本混乱和漏登、缺项等问题,市卫生监督中心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作、打印了统一格式的“医疗机构消毒\灭菌登记表”、“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表”表样和登记本封面120余份,发放给辖区内40余家城区个体诊所及60余家村卫生所(室),并现场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的规范化操作与登记。
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个体医疗机构“八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为依法执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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