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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社会服务承诺

-------------更新日期:2008-12-17 点击:

实行社会承诺是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的重要措施,结合我院实际,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坚决拒收各种形式的“红包”,更不向患者索取“红包”。

2、坚决拒收开单提成费,药品临床促销和各种形式的药品回扣。

3、坚决做到不搭车开药,不搭车检查,不乱检查。

4、坚持做到礼貌接诊,细心问诊,严谨确诊,科学施治。

5、坚持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和刁难训斥病人。

6、坚持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隐私权。

7、坚持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度”保证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8、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办事,保证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卡、要。

9、坚持做到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处罚结果公开。

10、坚持做到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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