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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妇幼保健院向社会承诺服务内容

-------------更新日期:2008-12-17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为患者提高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我院特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1、坚持一切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高优质服务,做到语言文明、服务热情,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不用医疗禁语,不“生、冷、硬、顶”,不与患者争吵,违者罚款100??200元。

2、院妇产科、儿科、药房执行24小时值班制,急诊、首诊负责制,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有玩忽职守者,扣当月浮动工资及奖金,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3、对需紧急抢救的病人及夜晚住院的病人,实行“三先三后”服务,即先接诊、后挂号,先抢救、后缴费,先入院、后办手续,不得拖延抢救及治疗,违者对直接责任者处100??200元罚款。

4、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明码标价,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努力减轻患者负担,不发生乱收费现象,病人有查询各项收费的权利,违者给予200??300元罚款。

5、不以权谋私,不接受病人商业贿赂,不吃回扣,不收红包,不吃请,不开病人“搭车药”,不做病人“搭车检查”,不购进、使用伪劣、过期药品,违者对当事人处三倍罚款,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6、法为广大群众提供婚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和婴幼儿保健服务,努力做好系统保健工作,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保健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违者处100??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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